根据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和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 2019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现将我区2019 年上半年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报时间
网报时间为:3月26日至4月4日之间的系统开放日7:00〜17:00。
二、认定范围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户籍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武昌区的中国公民,可在我区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根据《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在我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无犯罪记录,可在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三、认定对象
教师资格认定对象为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以及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之内的人员。
四、相关条件标准
(一)认定权限。根据和省有关规定,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武昌区行政审批局认定。
(二)学历标准。依照《教师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和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学历问题的说明》(鄂教资〔2012〕4号)有关规定标准执行。即: 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学历为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学历为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三)普通话要求。申请语文学科、全科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须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其他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中小学高级教师、中等职业学校高级讲师、高级实验师、特级教师等均不可作为免试依据。
(四)体检标准。申请人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鄂教师〔2002〕3号)规定执行。体检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月内体检有效;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完检。武汉地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定体检医院(名单附后),申请人可从中任意选择一家医院进行体检。省人民医院为疑义问题终检医院。
武昌区体检指定医院:武汉大学中南医院(武昌区东湖路169号,武汉大学中南医院三号楼二楼体检中心,联系电话:67813242);武汉市第七医院(武昌区中南二路12号 ,联系电话:87360911、87360913)。也可就近选择武汉市其他区教育局指定医院体检。(到指定医院体检时,请持网上下载的《武昌区行政审批局关于2019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武昌区体检指定医院体检时间:2019年4月8日至4月12日法定工作日上午8:00—9:30。
五、教师资格认定步骤
(一)网上报名。3月26日至4月4日之间的系统开放日 7:00--17:00,申请人在规定时段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 (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进行申报, 先实名注册认证,后网上报名。
网报时,请准确选择申请地类型:社会人员选择户籍地、居住证所在地,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选择学校所在地;认定机构: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选择武昌区教育局(武昌区行政审批局)为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点:①社会人员选择户籍地、有效居住证所在地的武昌区行政审批局为现场审核确认点;②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选择所在高校为现场确认点。
特别提醒:对选择“认定机构”把握不准的,请及时到户口所在地咨询当地社区居委会了解清楚区划,防止选择错误,影响认定。
(二)现场确认。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携带规定的材料到网报时所选的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为:4月15日至19日法定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现场确认地点:武昌区行政审批局(武昌区临江大道59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E05窗口);
申请人未按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信息核查表》一份;(申请人在附件中下载填写,用黑色水性笔填写)。
2. 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核验后退回申请人)。
3. ①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②本市居住证原件(在有效期内);③注册信息完整且在有效期内的学生证(研究生证)原件(无此证的学生提交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印章)。根据申请人自身情况选择其一提交,核验后退回申请人。
4.学历证书原件(核验后退回申请人)。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 《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 有效期至少为2个月,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5.体检结论为合格的《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非指定《体检表》、非附件所列指定医院体检无效,《体检表》A4纸正反打印)。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核验后退回申请人)。
7.《个人承诺书》(1.提供本人签字后上传的原件;2.在网上报名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教师资格网)。
8.学业成绩或考试合格证明。①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须提供教育学、心理学成绩以及教育实习合格证明的原件及其复印件;②参加全国统考人员,提供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9.近期小两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现场确认联系人:谢建湘、张倩;联系电话:88922669 QQ工作群:654624102(武昌区教师资格认定咨询)
(三)审核认定。社会人员的教师资格认定及网上公示,按照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教师资格认定行政审批服务的通知(武教师〔2017〕5号)的规定,在受理截止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完成。
教师资格认定通过名单公示时间为:2019年5月13日。
公示网址(武昌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uchang.gov.cn/wcqzfzz/xwzx1/gsgg/index.html)高校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的教师资格认定,在高校集中提供毕业证原件,平台查验比对通过后再赋予编号、网上公示认定结果,截止日期为6月30日。
(四)制发证书。对符合认定条件的社会人员,在作出认定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送达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简称“一证一表”)。选择“一次办”的申请人,由武昌区行政审批局通过邮政快递方式免费寄达证书;未选择“一次办”的申请人,在武昌区行政审批局(武昌区临江大道59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E05窗口)领取“一证一表”。
领证时间:2019年5月31日(颁发证书时间如有调整请关注武昌区政府网站公告)。
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认定审批文件网上公布后10 日内到所在高校确认点领取或由学校集中寄达。
六、有关注意事项
(一)根据《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高等学校和中等师范学校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鄂教资〔2010〕1号)精神,武汉地区高校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应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向武昌区行政审批局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武昌区行政审批局不受理应届毕业生的个人申请。需要组织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申报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高校,请在4月19日前主动与我局联系。或未按要求进行现场确认和材料审核的,我局不再受理其教师资格申请。
(二)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本教师资格证书。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申请人网报成功后,审核无误后请及时网上截图,按网报信息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信息核查表》。
(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信息核对表》、《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等教师资格认定有关表格可在公告后面“附件”中下载。
(四)《思想品德鉴定表》改由《个人承诺书》替代后,个人承诺将记入征信平台。社会人员无犯罪记录证明,按属地管理原则,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一年内,由我局发函对接公安机关核查;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由所在高校集体出具一份的思想品德合格鉴定书,附名单(学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报名号、所在学院等),我局将集中向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发函核查。申请人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相关法规,将会受到“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的处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申请人网报时,应仔细阅读网报说明和规定,按要求实名注册认证,网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申请人因错报、瞒报,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五)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无法查询到个人学历证书信息的申请人,请提前到省教育厅有关部门开具相关证明材料。
(六)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同底一寸免冠照片1张,相片与教师资格网报同底版。体检表格请在武昌区政府网站下载(非指定《体检表》、非教育局指定医院和规定时段内体检均无效,医院名单见附件)。
2.《体检表》A4纸正反打印,体检医院可以提供,贴相片。
3.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体检时,请主动告知医院,需要做妇检,领取相应表格,做好相应项目检查,因妇检当天不能出结果,体检时间尽量靠前安排,为合理规避个人生理期体检,请主动与体检医院预约体检。
4.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前二天内尽量清淡饮食,在抽血、B超检查前空腹,禁食早餐,孕妇遵医嘱。
5.体检必须按要求完检,防止遗漏项目,每栏有医生签名,由体检医院压相片盖骑缝章,“体检结论、体检意见”两栏为“合格”结论并盖医院体检公章。
鉴于中国教师资格网即将启用新的信息系统,本公告发布后,我局还将视新系统运行情况对相关内容作适当调整补充。
附件:(附件下载地址见文章底部)
附件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信息核对表.xlsx
附件2-湖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体检表.doc
附件3-湖北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体检表.doc
附件4-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清单目录.docx
2019年3月20日
武昌区行政审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