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2019上半年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流程
教师资格认定步骤
(一)网上报名。申请人在规定时段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进行申报,先实名注册认证,后网上报名。
网报时,请准确选择申请地类型:社会人员选择户籍地、居住证所在地,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选择学校所在地;认定机构:申请高中阶段(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选择十堰市教育局为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点:①社会人员选择户籍地、有效居住证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为现场审核确认点;②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选择所在高校为现场确认点(前提是高校在3月22日前向十堰市教育局申请开通该校确认点)。
(二)现场确认。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携带规定的材料到网报时所选的现场确认点参加现场审核确认。申请人未按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现场确认点及联系电话:
丹江教育局教师管理科 0719-5238052
郧阳区教育局教师管理科 0719-7225995
郧西县教育局人事与教师管理股 0719-6221305
竹山县教育局教师管理股 0719-4220102
竹溪县教育局教师管理科 0719-2731164
房县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办事大厅 0719-3560169
茅箭区教育局人事科 0719-8686580
张湾区行政服务大厅 0719-8522689
十堰经济开发区文教卫局办公室 0719-8319892
武当山特区教育局教师管理科 0719-5669555
(三)集中受理。十堰市教育局受理各现场确认点审核通过的申请材料。
(四)审核认定。社会人员的教师资格认定及网上公示,自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完成;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的教师资格认定,在高校集中提交申请人毕业证原件(无毕业证原件,将不予审核编号)并将其相关材料归档后完成审核认定、上网公示。
(五)制发证书。符合认定条件的社会人员,在现场确认点领取教师资格证和盖章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认定审批文件网上公布后,到所在高校确认点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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