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门市2019年教师资格认定流程
网上申报
(1)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具体办法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参加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仅指参加全国笔试和面试统考两项合格人员),点击“网上申报”栏目,再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注册”进入统考申请人网上报名系统,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点击“网上申报”栏目,再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如实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文件类型必须为.jpg格式,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KB)。
(2)申请人“任教学科”的填写应与申请人报考的学科(专业)一致。其中,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不填写学科;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与申请人报考的面试学科一致;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的,应与申请人报考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一致;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与申请人报考的专业一致。
现场确认
网上申报完成后,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应认定机构(县<市、区>教育局或行政审批局)提交下列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3)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市、区)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表一份(《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附件1>或《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附件2>)。体检表上必须给出明确的体检结论(合格或者不合格),体检表用A4纸正反打印。申请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或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体检指定医院为荆门市第一人民医院或者荆门市第二人民医院;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5)《个人承诺书》原件(在网上报名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6)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
(7)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8)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9)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10)申请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或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请将材料整理齐后按时提交到荆门市行政审批局(荆门政务服务中心)138社会事务科(地址:荆门市漳河新区双喜大道9号)进行现场确认;
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无需提交纸质材料,申请表中“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由系统自动提取,不再用人工填写。认定审核通过后,申请表由认定机构生成和下载,用A4直打印,一式两份,加盖认定机构公章后一份存入申请人人事档案,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存。
认定权限及证书发放
由于荆门市高中阶段(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因审批职能调整,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市行政审批局负责,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由县(市、区)教育局或行政审批局负责。证书发放由受理材料的单位负责,发放时间根据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证书发放时间确定(春季发放时间6月下旬,秋季发放时间12月下旬)。漳河新区范围内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归口东宝区行政审批局办理。
认定公告:湖北荆门市2019年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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