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博兴县2019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地点
现场确认
已完成网上报名的人员,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须在4月1日-4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到博兴县胜利二路322号 (博兴县教育和体育局五楼)提交教师资格材料进行审核。
联系电话:0543-2320080
申请人到现场进行审核确认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国(境)外学历应同时提交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3.《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当次有效,见附件)。
4.《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5.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认定系统能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6.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7.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注:考虑到办理居住证需提出申请后6个月才能领证,因此,在我县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时,居住已满6个月,未能及时取得居住证的,可凭办理居住证时派出所开具的《信息登记回执》提出申请,办理认定手续。)
认定系统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审查验证取得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认定公告:山东博兴县2019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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