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惠民县2019第一批教师资格认定流程
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
网报时间:2019年3月26日8:00—4月1日17:00,认定机构现场审核确认前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且已取得毕业证书的申请人可在本批次进行网上申报。
请申请人认真查看本批次认定的申报条件,务必按照要求进行申报。不符合本批次的申报条件但在认定系统中申报的,可能导致下一批次无法申报、认定(我省机构无修改和调整权限),责任由本人承担。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须在统一的认定系统和规定的认定计划时间内完成,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和提交毕业证书的申请人认定机构将无法予以受理。
2.申报网址。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进行申报,申报时应按网站提示选择相应现场审核确认点。
(二)体格检查。
教师资格申请人应于3月18日—21日,持本人身份证、《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与网上申请上传照片一致)等相关证件材料,到惠民县人民医院北区(惠民县开发区孙武五路396号,二楼体检中心)参加体检。具体要求见附件1。
(三)现场确认。
网上申报完成后,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应在4月1日—4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携带以下材料到惠民县教体局(鼓楼街39号)南楼405室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国(境)外学历应同时提交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3.《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当次有效,见附件2)。
4.《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5.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认定系统能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6.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7.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居住已满6个月,未能及时取得居住证的,可凭办理居住证时派出所开具的《信息登记回执》申请认定)。
认定系统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审查验证取得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四)认定和领取证书。
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的领取时间请查阅惠民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证书领取通知,联系电话:5351076、5336977。
认定公告:滨州惠民县2019第一批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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