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19上半年教师资格证报考条件(笔试)
报考对象和条件
凡浙江省内人员(含户籍或人事档案在浙江省的社会人员和浙江省普通高校在校学生,以及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可在我省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如下学历要求:1.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011年及以前入学并取得毕业证书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幼师班)学生,可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3.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和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列入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我省本、专科在校毕业班学生(师范生可提前到毕业前第三学期)以及非浙江户籍但在我省普通高校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也可报考教师资格考试。
符合我省报考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可以持居住地在浙江省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浙江报名参加考试。
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取得合格成绩,只是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一个必要环节,学历层次、所学专业、身体条件等都是认定教师资格的重要条件,因此,建议其他条件有可能会影响自己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谨慎报考。
报名公告:浙江教育考试院2019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笔试报名公告
本次考试报名网上信息输入时间为1月15日9时至18日12时,现场确认截止时间为1月20日16时。现场确认时间、地址等详见各考区市级考试机构网站公告,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期限内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依照栏目指引及相关要求进行网上信息输入。所有报考人员(含已经参加过本项考试的人员)均需通过网上报名系统重新注册并填报相关个人信息,重新注册不影响之前已获得的考试成绩。报考人员须按报名页面提示的要求,如实、准确填报本人信息并对信息的准确性负责,由于填报信息差错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人员在网报系统中完成报名信息输入并提交后,系统出现“待审核”提示时,应按各考区确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包括报名资格审查、照片信息检验、缴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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