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2018年秋季教师资格证书发证工作公告
2018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完成。现将教师资格证书发放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集中发放时间
2018年11月30日(周五)一天。
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二、集中发放地点
地点:西安广播电视大学长兴路校区(直属二分校)(地址:西安市金花南路11号(艺泽大厦B座南侧长兴路内150米)。乘坐402路、602路、628路、教育专线、二环1号线、二环2号线长兴路站下车即到)。
三、发放有关要求
1、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
2、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同时发放;请仔细核查证书信息并妥善保管,并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交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存入本人档案。
3、集中领取时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领取证书需要代领的,委托人请认真填写委托书(见附件),由受委托人携带以下材料领取:
(1)委托书原件;
(2)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委托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正面复印在同一页A4纸上,交资格办留存)。
4、不能在集中发放期间领取的,可在之后每月(除6月、7月和10月、11月之外)的最后一个周五到资格办领取,也可电话预约工作日时间领取。资格办地址:西安市文艺南路194号102室,联系电话029-87274558。
四、其他事项
1.现场领证人员较多,学校无法提供停车场地,请各领取人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
2.怀孕、哺乳等有特殊需求人员,现场领证时,请及时与发放点工作人员联系,以便特殊照顾。
3.证书信息记载有误或有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资格办。
附件:委托书(样式)。
西安市教育局
2018年11月23日
附件:
委 托 书
本人因个人原因,不能亲自领取教师资格证原件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兹委托 (身份证号: )办理本人教师资格证领取事宜。本委托书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本人郑重承诺:
一、受委托人在上述授权范围及委托书有效期内代领行为经本人授权,视为本人操作行为,若出现证书及资料丢失等情况,其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本人郑重承诺本委托书内容真实、有效;
三、本授权委托书一式二份,授权人、被授权人各持一份,效力同等。
特此申明。
授权人(签名): 联系电话:
授权人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签名): 联系电话:
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
注:请委托人亲自填写空白处,并务必附上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件(正面)复印在同一页上的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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