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下半年,已经提交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材料的人员,经上级审核已全部通过,请按照下列要求领取证书。
一、领取时间及地点
1.领取时间:2018年11月22—23日两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领取地点:中原区教育体育局208室(桐柏路176号,桐柏路与棉纺路交叉口向南30米路西)。
二、领取证书所需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合格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可以代领,要求如下:代领人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证书所有人的下列材料:①.证书所有人身份证原件、A4复印件1份;②.委托书(委托书写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主要内容为领取证书名称委托人和受托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代领丢失的后果、委托日期、委托人需签字并按指印)。
温馨提示:
逾期不领取证书者,我们将按照省厅的规定逐级上报注销证书并删除认定数据。
请妥善保存《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尤其是《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此表一旦遗失将无法补办,《教师资格证书》也将同时失效。
中原区教体局
2018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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