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育厅有关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文件精神,我局对2018年秋季申报教师资格人员的材料进行了严格审核,同意认定黎娟等49位同志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许财华等10位同志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邹汶栩同志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具体名单如下:(见附件)
一、 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名单(49名)(见附件)
二、 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名单(10名)(见附件)
三、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名单(1名)(见附件)
请以上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代领者凭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领取,委托书写在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背面)及时领取教师资格证。
领取时间:2018年11月12日至11月14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
领取地点:贵港市教育局人事科305室。
联系电话:4573877 联系人: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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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 港 市 教 育 局
2018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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