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北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
申请人应向所在学校提交以下材料:
1、由本人填写的《河北省教育厅行政许可申请表》;
2、由本人填写并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封面盖单位公章;
3、身份证原件;(自今年起,申请人无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学校现场审验原件后退返申请人)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学历认证材料打印件或复印件;
2002年以后(含2002年)毕业的申请人员,需经学信网查询获得验证,提供学信网出具的有效期内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002年之前(不含2002年)毕业的申请人员,如无法提供“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则需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我省学历认证机构联系电话0311-66005710,66005711)。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其学历证书需经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供由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其学历证书需经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供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6、体检医院出具的贴有申请人照片的《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需双面打印;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8、《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网上申报时自行打印;
9、申请人岗位聘任暨授课证明;
10、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只需民办高校申请人提供)
11、近期蓝底免冠小二寸证件照片1张(无白边,与网上注册及体检表照片同版)。
参考通知:2018年河北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时间安排
2018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采取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高校现场受理确认材料、认定机构网上认定的方式进行,时间安排如下:
1、注册申请、网上申报高校教师资格11月12日—11月19日(7:00—24:00)。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2、现场确认时间:11月19日—11月21日,地点为申请人所在高校。
3、体检时间:自通知发布后即可体检。
4、高校报送材料时间:11月26日—11月30日(具体时间见附件)。补充材料时间:12月3-4日。
5、报卷及证书盖章时间:2019年1月10日—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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