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2018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1、请考生认真学习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及以下的《考生守则》、《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考场规则》、《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一)》;
2、必须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二证进入指定考场,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
3、考生笔试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任何理由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4、考生离开考场时必须交卷,不准携带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离开考场;
5、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29—11月3日,网上自己打印。
考点地点:
幼儿园考场在嘉兴技师学院东校区教学楼4、6幢;
中学、中职类考场在嘉兴技师学院西校区教学楼1、2、3幢。
(嘉兴技师学院地址:嘉兴市经济开发区文博路793号)
小学段考场在嘉兴职业技术学院3号楼、10号楼。
(嘉兴职业技术学院地址:嘉兴市桐乡大道547号)
考生守则
一、考生应严格遵守《诚信考试承诺书》所作的承诺。
二、考生必须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三、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考生必须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进入指定考场,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
四、考生入场,除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及无商标纸的饮料外(其它科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
严禁携带各种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如移动电话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五、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自己的身份证、准考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后,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等栏目。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题卡无效。
六、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所有考试科目均实行网上阅卷,考生应在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否则作无效处理。
七、开考十五分钟后不准入场;考试结束前三十分钟方可交卷离场,交卷离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八、客观题部分用2B铅笔填涂,主观题部分必须用0.5毫米及以上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在规定的区域内作答。
九、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十、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场。
十一、遇答题卡、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十二、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整理好自己的答题卡、试卷和草稿纸等。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
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考场规则
一、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考生开考前分钟,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缺一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移动电话、手提电脑等物品。
三、考生入场后,应对号入座,并将本人的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放在课桌的左上角。
四、考试科目实行网上阅卷,考生应在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否则作无效处理。考生拿到答题卡、试卷后,先在指定位置处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等)并核查试卷与自己报考的科目是否相符,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
五、在考试铃响之前,不准翻看试卷,不得在试卷、答题卡上作任何标记。
六、考生笔试迟到分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七、考试试卷分发、装订错误或试题字迹印刷不清时,考生应举手与监考员示意。凡涉及试题内容的,监考员一律不予解答。
八、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用签字笔书写,信息点的填涂使用铅笔。
九、试题作答时,选择题用铅笔填涂信息点,填空题、论述题用钢笔或黑色字迹签字笔书写在答题卡指定位置。
十、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严格遵守考场纪律。
十一、考生离开考场时必须交卷,不准携带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离开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考试结束后,考生要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答题卡翻放在桌上,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十二、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监考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进行处理,并记入考试诚信档案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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