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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2018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通知

责编:刘建婷 2018-10-18
教师资格资料领取

重庆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关于开展2018年中小学教师资格

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教委,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教育局:

根据《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教师〔2013〕9号)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教师厅〔2015〕3号)精神,市教委印发《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渝教师〔2015〕22号),2016年以来先后分三批启动了全市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定期注册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现将2018年中小学教师定期注册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对象

(一)全市未参加定期注册的公办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在编在岗教师(暂不含行业办学校教师),包括试用期满、已完成岗前培训且考核合格的新入职教师。

(二)全市未参加定期注册的教师进修学校(院)、教研(科)室(所)、技装中心(电教馆、教仪站)、电大分校(工作站)、卫生保健所、教育管理中心等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并聘任为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或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在编在岗人员。

(三)借调教师在借出单位参加注册。

二、注册条件

按《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渝教师〔2015〕22号)规定执行。

三、注册程序

(一)网上报名(2018年9月17日-11月7日)。

网址为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每天7:00至24:00开放。其中,10月1-7日国庆假期间全天不开放。

报名期间,由注册范围内的学校统一组织本校应注册教师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点击“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人网报入口”,按照提示程序进行报名,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尤其是“第三步填写身份信息”中的教师资格证书号码和“第四步选择注册机构”中的填写证书其它信息,一定要与本人持有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一致。要统一规范填写任教学校名称(法人机构全称),正确选择注册机构和确认点,按照要求上传照片。申请人填写的邮箱地址一定要真实有效,以备遗忘密码时通过所填邮箱找回密码。网上填报信息完毕并检查无误后,参加注册教师须打印本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

注册范围内的学校若存在教师档案清理或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尚未完成的,可以分批组织注册,但应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报。

(二)现场确认(2018年9月18日-11月12日)。

教师网报期间,学校须安排专人同时进行现场确认,审核本校教师材料的准确性、完整性,核对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相符”字样章和学校公章,同时登陆全国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确认。逾期未进行现场确认的学校或教师,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教师资格注册。现场确认结束后,现场确认机构工作人员须将本校教师申请材料统一报送至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以备初审。

现场确认环节教师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此表由教师网上报名完成后,自行用A4纸在网上打印;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任教学校或主管部门聘用合同及复印件1份;

4.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继续教育培训证明,初聘教师提交新任教师培训合格证明;

5.上一年年度考核证明,初聘教师须提供任教学校出具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证明;

6.师德表现证明;

7.身心健康证明(暂不要求统一体检,所在学校根据近年体检情况出具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证明);

第5、6、7项可由学校统一提供,需每人一份(样表见附件1)。

(三)初审及公示(2018年11月13日-12月4日)。

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所属学校教师定期注册的初审工作,做出初审意见,并录入“全国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

初审结束后,各区县教委(教育局)要做好此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数据汇总工作,提出注册初审结论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日期统一为2018年11月28日至12月4日。公示期满后填写《**区(县)2018年重庆市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并转换为EXCEL文件的电子版,于12月5日12:00前发送至电子邮箱cqjszg@163.com (邮件名与文件名相同,均为:**区(县)2018年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情况统计表)。

(四)复审(2018年12月6日-12月10日)。

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对全市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结果进行复核。复核采取随机抽查方式,对注册申请人的资格佐证材料进行审查。届时,凡接到抽查通知的区县,须将申请人材料并加盖教委公章的《**区(县)2018年重庆市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情况统计表》统一上报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五)终审(2018年12月11日-12月14日)。

市教委对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结果进行终审。

(六)登记注册结论。

1.注册教师所持教师资格证书为2017年以前旧版证书的,采用粘贴统一监制的“注册贴”的方式体现注册结论。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负责统一申领“注册贴”,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按实际注册数领取注册贴,并在申请人教师资格证书备注页上粘贴相应注册结论,加盖注册初审机构(即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公章。

2.注册教师所持教师资格证书为2017年新版证书的,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直接在注册页标注注册结论。注册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和“暂缓注册”三类。

(七)资料归档。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上注册机构意见栏的注册结论,由注册初审机构采用加盖注册结论章或手工填写的方式体现。申请表一式2份,一份存入申请人人事档案,一份由初审机构归档保存。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是我国教师资格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事关广大教师的切实利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完善制度;要安排专人具体负责,责任到人,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注册工作;要建立应急处理机制,妥善解决好注册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二)严格把握政策,规范管理,周密部署。

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及时召开培训会,做好政策解释与宣传工作。要严密组织现场确认环节,认真抓好各环节的工作;要准确把握政策、严肃组织纪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行为。各学校要做好本校教师申请材料的审核和把关工作,实事求是出具各类证明材料,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三)明确工作职责,严肃纪律,责任到人。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必须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要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尤其要高度重视注册贴的使用和管理,对负责注册贴使用和管理的负责人及经办人要进行登记,对各地领取、使用、报废及剩余注册贴的数量要进行严格登记,严防流失和违规使用。各单位要根据真实情况为本校申请人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对未按期如实提供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追究直接负责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附件【重庆市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考核鉴定表.docx

附件【重庆市2018年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情况统计表.doc

重庆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2018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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