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一、省考、全日制师范生、成教、在职和非在职等各类别申请人员必须提交的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式2份。
(2)《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
(3)《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普通话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5)《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将身份证的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6) 照片。申请人需提交1张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蓝、红、白底均可(与网报时上传的照片同版同底)。
认定通知:锦州市2018年省考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二、省考、全日制师范生、成教、在职和非在职等各类人员单独提交的材料
(1)省考人员:《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在职成教人员:提供《毕业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单位档案保管部门公章)。
(3)往届全日制师范生:提供《毕业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档案保管部门公章)。
(4)非在职人员:提交评价手册、教案和听课笔记。包括:《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实践评价手册》1份、与所申请资格种类和学科相符的听课笔记50篇(手写)、教案20份(手写)。
在职教师:只提交学校出具的《在职教师证明》(包括教师基本情况、任教时间、现任教学科等内容)1份,校长签字盖章。
(5)省考幼儿园人员:《辽宁省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实践能力测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三、 “非锦户籍”人员单独提交的材料
非锦州户籍人员在我市申请教师资格,除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之外,还应单独提交以下材料:
1.人事关系在我市(含县、区)的人员:
(1)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人事部门出具人事关系证明(提供《劳动合同书》也可以)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签字,同时附带申请人近1个月的劳动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人事档案在市(含县、区)人才中心托管的,由该部门出具档案保管证明原件并加盖公章,经办人签字。
2.现就读于驻锦高校的学生:
按《教师资格条例》规定,非师范类学生申请教师资格,必须在临近毕业最后一个学期才能申请认定。
本人提出认定申请、但现在未获得《毕业证书》的考生,由所在学校出具在读学生证明,同时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结果”或“学历证书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1份。
相关阅读:
>>申请教师资格认定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 各省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及联系方式
2018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考试时间11月3日,为帮助广大教资学员备考下半年教师资格证考试,小编特整理了教师资格证考试备考锦囊(备考经验+在线题库+视频课程+普通话指南……),绝对的干货!绝对的免费!>>点此获取免费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