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下半年福建沙县教师资格认定网报时间10月9日起
1.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10月22日至10月26日。
网上申报成功的人员,尽早在规定时间内(2018年10月22日至10月26日正常上班时间)携带申请材料到指定的现场确认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2.现场确认地点:沙县教育局人事股。
3.现场确认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
所有申请人员应提交的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从中国教师资格网上自动生成打印后,必须制作成A3双面的规格,其中,第1页为封面,第2、3页为内页,第4页为封底,本人还应在申请表内的“承诺书”上手写签名。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包括户口簿主页和申请人个人单页。其中,申请人户籍不在沙县的,还应提供现在沙县具有资质的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或现在沙县工作单位的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和社保中心查询打印的社会保险缴交清单打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以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查询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有效验证期含现场确认审批时间),无法查询的应提供学历认证材料。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6)《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份(须经沙县总医院体检合格)。
(7)《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份。申请人应自行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的“资料下载”中下载,并根据申请时的身份提交相应材料。人事关系在沙县辖区的申请人其鉴定应由工作单位如实填写并加盖公章;户籍在沙县辖区的申请人应由其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如实填写并加盖公章。表中“有无犯罪记录”栏,非在职人员须由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
(8)提交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1张(相片背面用圆珠笔写明身份证号及姓名),用于制作教师资格证书。并将电子照片发送至邮箱3526096425@qq.com(电子照片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命名),电子照片必须与《体检表》《教师资格证书》上粘贴的照片及网上申报时上传的照片(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jpg格式)同一底版,照片必须清晰、完整。
各类申请人员除上述材料之外,还应分别提交的材料:
(9)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应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一份。
(10)参加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合格人员,应提交《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合格证》、“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成绩单)原件和 复件一份;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拟按非师范类专业的高一层次学历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的在职教师,还应提交师范类专业的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及所在学校出具的在职在岗证明原件一份。
(11)2015年1月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属于福建省内高校毕业的,应提交加盖“福建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专用章”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或提交相应学历层次毕业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全部所学课程及成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属于省外高校毕业的,应提交相应学历层次毕业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全部所学课程及成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可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成绩证明中应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实习”三门合格成绩。
(12)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应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