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2018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程序和条件
1. 根据贵州省教育厅黔教办师〔2018〕153号文件,我市今年秋季继续使用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开展认定工作,即申请人员不进行现场报名,直接在网上报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中国教师资格网统一地址为:http://www.jszg.edu.cn,具体申报程序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说明(附件1)办理。
2.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具备的条件,严格按照《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10号)和《贵州省教师条例》、《贵州省面向社会推行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中有关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范围,以及学历、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普通话水平等条件要求来开展认定工作。
3.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黔教师发〔2013〕401号)文件规定,对取得《贵州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的人员将不再予以认定。对改革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按原办法认定教师资格,但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科类别与所学专业不相同或不相近的,须参加相应的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启动后,即2014年(含2014年)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申请上述教师资格须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按照《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执行。
认定通知:贵州铜仁市2018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认定的对象和范围
1.本市符合条件的各级各类学校在职教师和特岗教师中还未认定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
2.户籍属本市范围内凡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自愿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的社会人员。
3.符合条件的市内在校师范类2018年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必须具有相应学历毕业证书)。
注:户籍属铜仁市范围内的在职、社会人员申报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的认定机构为“铜仁市教育局”;申报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认定机构为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教育局。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