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安岳县2018秋季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认定条件
1.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并经申请人员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2.学历条件
申请教师资格种类 | 应当具备的学历条件 |
幼儿园教师资格 | 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师范专业学历(学前教育类) |
小学教师资格 | 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师范专业学历 |
初中教师资格 | 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
3.教育教学能力
①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申办初中教师资格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除参加相应资格种类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外,还要参加相应学科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并达相关要求。
②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次《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需达二级甲等)。
③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定点医院体检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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