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市2018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材料
现场确认申报人员携带材料:
(1)《教师资格申请表》(必须是A3纸正反面复印,一式二份)
(2)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到相关思想品德鉴定机构签署意见并盖章:在职申请人,该表由其工作单位填写;非在职申请人,该表由其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级人民政府填写;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负责提供鉴定。)
(3)体检合格证明原件:申请人在网上报名后即可进行体检,下载“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申请幼儿园教师下载“浙江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到定点医院自行体检,必须有医院出具的最终体检结论。市属、定海区定点医院为舟山市中医骨伤联合医院(体检各项结果由医院注明),其它县(区)定点医院请咨询所属地县(区)教育局。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户籍(或人事档案)在本地市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学历(前、后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也可网上自行打印)及复印件
(9)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提供)
(10)毕业成绩单(2011年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首次申请直接认定教师资格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1)教育教学实习表(2011年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首次申请直接认定教师资格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2)师范生证明(2011年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首次申请直接认定教师资格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3)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证明(2011年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首次申请直接认定教师资格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4)将以上所有复印件装订成册,样式见舟山教育学院网站《在线办事—表单下载》处。原件由确认点核对无误后退还本人,《申请表》和装订成册的《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材料粘贴本》上交确认点。
(15)准备两寸彩照四张(必须与上传照片一致,上传照片规格:“文件类型为.jpg,宽114像素,高156像素,大小不得超过20KB),其中两张贴于申请表上,一张贴于体检表上,一张背面写上姓名和电话用于做证,照片必须是清晰的证件照,不符合证件照要求的将退回。
请申报人员备齐上述材料前去确认,实现最多只跑一次,各级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将尽快审核材料,对审核通过人员发放证书(快递或自取)。未尽事宜请联系舟山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电话:0580-8128716。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