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育局:
现将《濮阳市2018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印发给你们,你们要认真学习、熟练掌握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政策,认真做好宣传和组织工作。认定过程中要仔细审核申请材料,
不得随意增设、降低或放宽条件,坚持依法认定,加强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望严格工作程序,依法开展认定工作。
濮阳市2018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开展中小学
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省厅2018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部署,现将濮阳市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和条件
(一)对象范围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已毕业人员:
1、具有本辖区户籍;
2、持有本辖区有效期内居住证;
3、人事档案关系在本辖区。
(二)申请人员分类
符合认定条件的社会人员(以下简称“社会申请人”),根据具备条件不同,分成以下三类:
1、第一类社会申请人:往届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含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且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必须相同或相近;
2、第二类社会申请人:参加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且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标注的学段学科一致;
3、第三类社会申请人:在服务期内的我省特岗教师,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又未认定教师资格的,免试免费进行教师资格认定,颁发与考取岗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
(三)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经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四)学历标准
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求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六)体检条件
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jszg.haedu.gov.cn)查询)。
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工作程序
(一)提交申请材料阶段
1、网上报名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第一、三类申请人在首页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第二类申请人在首页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
2、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A3纸双面打印;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由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具(可登录:www.pyjszg.com下载此表);
(3)《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两份,在体检机构领取;
(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复印件;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
另需补充提交与工作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聘用合同或由工作单位缴纳的有效期内社会保险证明; 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5)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含一份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第二类申请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第三类申请人的特岗教师由特岗教师服务所在县根据招录文件项目进行核实,谁核实谁签字。
(8)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证件照片一张(与网报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
(9)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3、认定地点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申请人人事关系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
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申请人人事关系所在地的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63号)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可在居住地相应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审查材料及认定阶段
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各类材料进行审核,在正式受理申请材料截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通知申请人。
(三)证书领取阶段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及时到通知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三、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全省网报申报时间统一为9月20日—10月12日(中国教师资格网在每日的7:00—24:00开放,其中10月1日—7日关网不能报名)。
(二)体检时间:10月15日—10月21日到本辖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体检(详见网报时工作要求)。
(三)现场确认时间:10月22日—10月24日。
请申请人员关注本地体检及现场确认时间安排。
(四)公布认定结论,发放教师资格证书等后续相关工作,由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统筹安排,请申请人关注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网站通知,
此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于2018年11月15日前完成。
附件: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网站及联系电话
附 件
全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电话及体检机构
认定机构 咨询电话 体检机构 体检医院地址
濮阳市教育局 0393---8991672 濮阳市第三人民医院体检中心 振兴南路南段路东
华龙区教体局 0393---4499643 濮阳市中医院 胜利东路
濮阳县教育局 0393---3221508 濮阳县第二人民医院 解放路与红旗路交口路东
清丰县教育局 0393---7260615 清丰县第二人民医院 北环路东段
南乐县教育局 0393---6225631 南乐县人民医院 南乐县光明路
范县教育局 0393---5261429 范县中医院 范县中医院
台前县教育局 0393---2203828 台前县新区医院 台前县新区医院
濮阳市教育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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