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河南省2018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济源市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和条件
(一)对象范围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已毕业人员:
1.具有济源市户籍;
2.持有济源市有效期内居住证;
3.人事档案关系在济源市人员。
(二)申请人员分类
符合认定条件的社会人员(以下简称“社会申请人”),根据具备条件不同,分成以下三类:
1.第一类社会申请人:往届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含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且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必须相同或相近;
2.第二类社会申请人:参加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且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标注的学段学科一致;
3.第三类社会申请人:在服务期内的我省特岗教师,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又未认定教师资格的,免试免费进行教师资格认定,颁发与考取岗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根据我省2018年特岗教师招聘政策,自2018年起不再招录无教师资格证书人员,本次认定是对服务期内特岗教师的最后一次认定。
(三)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经申请人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四)学历标准
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求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六)体检条件
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jszg.haedu.gov.cn)查询)。网上报名成功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自行到市天坛医院进行体检。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工作程序
(一)提交申请材料阶段
1.网上报名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第一、三类申请人在首页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第二类申请人在首页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
2.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网报完毕后用A3纸正反双面打印;注意事项:①要按照要求提交申请并网上直接打印《教师资格申请表》(不能下载后填报打印),其中上传的照片必须与上交材料及体检上交的照片同一底版,否则不予受理材料。②网报选择任教学科时不要仅选择到“某一类”,要选择到具体学科(特别是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
(2)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具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空白表格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haedu.gov.cn)下载。
(3)到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体检的《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一份;
(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复印件;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另需补充提交与工作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聘用合同或由工作单位缴纳的有效期内社会保险证明;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5)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第一类申请人必须提交其师范专业的学历证书)。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第二类申请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登陆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打印,一式两份)。 第三类申请人的特岗教师由所在学校及中心校提供证明材料。
(8)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证件照片一张(与网报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
(9)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第(2)、(3)项所需空白表格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haedu.gov.cn)下载。
体检注意事项:
①体检人员:网上报名成功的申请人。
②体检医院:济源市天坛医院(济源市天坛中路938号)
③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日期内早上8:00前,持本人身份证、体检表(可在河南省教师资格网“资料下载”栏自行下载,一式1份打印,体检表上粘贴本人一寸彩照(与网报上传同底版),进行体检(空腹),过期不候。体检标准按《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怀孕妇女凭医院出具的已孕证明,可免除“胸部透视”检查)。体检结果由本人取回,在现场确认时连同其他材料一并上交。
④ 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空腹参加体检;
请严格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不得提前或推后(如系特殊情况确须变更体检时间的,请提前与医院联系);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因弄虚作假或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者,后果自负。
3.认定地点
1.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济源市民之家(济源市第二行政区1号楼)D区3楼综合服务窗口 (到排队叫号机取号,按号办理)。
2.申请人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原件)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现场报名,不允许他人代为报名,不接收集体报名。
申请人报名的同时,应全面了解申请教师资格的具体条件、程序和时间安排等信息。
3. 现场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原件、复印件分开放置,复印件统一用A4纸,并按顺序订好。装入档案袋,标明姓名、申请种类及学科、联系电话等信息。
(二)审查材料及认定阶段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各类材料进行审核,在正式受理申请材料截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在济源教育网[公众服务]>[教师资格认定]栏公告,对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办理相应教师资格证。
(三)证书领取阶段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及时到通知地点领取证书。证件领取地点在济源市民之家D区三楼综合窗口,领取时间将通过本网站通知(申请人可登陆济源教育网站[公众服务]>[教师资格认定]栏查看有关通知)。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及时领取证书,超过30日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9月20日—9月28日。
(二)体检时间:10月9日—10月11日到济源市天坛医院体检。
(三)现场确认时间:10月15日—10月19日。
资格证书时间请关注济源教育网领证通知。此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于2018年11月15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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