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2018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材料
现场确认时间:10月22日—10月26日。申请人网上报名后,按照网上申报第五步“阅读注意事项”中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体检并向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现场提交材料。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网报完毕后用A3纸正反双面打印;
(2)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具《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3)到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体检的《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两份;
(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复印件;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另需补充提交与工作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聘用合同或由工作单位缴纳的有效期内社会保险证明;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5)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第一类申请人必须提交其师范专业的学历证书)。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第二类申请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登陆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打印,一式两份)。 第三类申请人的特岗教师由特岗教师服务所在县核实。
(8)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证件照片一张(与网报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
(9)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第(2)、(3)项所需空白表格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haedu.gov.cn)下载。
认定地点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申请人人事关系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申请人人事关系所在地的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63号)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可在居住地相应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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