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秋季定西市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材料
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现场确认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11月30日,非工作日除外;地点:各县区教育局人事股。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以各县区教育局相关公告为准,非工作日除外;地点:各县区教育局人事股。
现场确认应递交有关申请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从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下载并打印报名成功后生成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3纸正反面打印,同时粘贴与网上申报电子照片一致的照片。上传电子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规格为114像素×156像素,大小在19K以内)。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从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下载并打印《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在职人员应由所在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供思想品德意见;应届毕业生、专升本在读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应由就读学校所在院系党组织提供思想品德意见;非在职人员应由其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供思想品德鉴定意见,其中有无犯罪记录情况也可由公安部门填写。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学历证明。提供已取得的对应申请条件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并盖章的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成绩单。
(5)相关户籍证明材料(能证明申请人户籍在申请认定所在地范围之内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工作单位在申请认定所在地的,需提供单位工作证明)。
(6)《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由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体检中心提供)。
(7)2张一寸近期免冠证件照,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申报上传的照片一致。
注: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申请材料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申请人本人不能前往确认的,可委托亲友(需提供申请人亲笔签名委托书原件)代为现场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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