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潘集区2018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本人务必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后报名系统方能生效,申请人本人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
申报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 请于2018年10月22日—23日工作时间,前往潘集区教育局(潘集区政务新区民生大厦10楼1022室,报名咨询和现场确认电话:0554-2197322)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应提交的材料和要求
申请人提供材料时(第1项和相关证件原件除外)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统一装入纸质档案袋,档案袋封面注明姓名、申报层次和学科。网上下载的申报材料和有关原件复印件,须用A4纸正反面打印或复印,非双面打印或复印的不予受理。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人网上报名提交审核成功后,自行下载并用A3或A4纸正反面打印、贴上2寸正面彩色照片(与网报上传的电子照片同一底板)。
(2)《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附件3)。由申请人所在单位负责审查和填写并加盖公章。没有单位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审查和填写并加盖公章,表中“有无犯罪记录”栏也可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填写并盖章。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由其就读学校集中负责审查和填写并加盖公章。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户口簿或有效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工作单位证明原件,或就读学校证明原件。
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向居住证签发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有效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向工作单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户口非本市的申请人员中,有编制的需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和在编证明;有岗位没有编制的需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5)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申请人应提交与申请类别相关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证书,具体提交的学历证书见本公告第二项第二条。国外学历的还需提供留学生服务中心的学历鉴定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学业成绩单(院系盖章无效)。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6)《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或《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一份。提交的体检表的要求见本公告第三项第二条第三款。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普通话证书在安徽省申请教师资格时目前不设有效期。
(8)参加国考人员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一份。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所在学校、单位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印章。
(9)2寸照片1张。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须和网报上传的电子照片同一底板。
申请人提供材料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相关证件原件除外)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统一装入纸质档案袋,档案袋封面注明姓名、申报层次和学科。复印件请统一用A4纸。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