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秋季四川青川县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时间|地点|材料
现场确认须提交材料。申请人于2018年9月27日—11月1日(周一至周四9:00—17:00,周五9:00—12:00),到青川县政务中心二楼社会事业综合(教育)窗口进行材料审验和信息确认,逾期和材料不齐不予受理。现场确认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网报成功后使用A3纸自行下载、双面规范打印,并贴好照片);
2.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3.学历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4.《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5.《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1份(附件1),用A3纸双面规范打印, 并贴好照片;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1份(附件2),A4纸打印(由申请人人事档案所在部门出具);
7.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8.师范教育类专业申请者,现场确认还应带上以下材料:
①《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毕业成绩单》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②《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9.非师范教育类专业申请人,现场确认还须提交《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自考合格成绩单》原件1份。
10.取得《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现场审验须提交《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1份,免交以上8、9项材料。
11.2018年春季申请教师资格,材料审验合格未参加基本素质与能力考试或考试不合格人员只需交上述1、5、6、7项材料。
12.自备档案袋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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