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2018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时间|地点|材料
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确认(具体要求见后)。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等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1)现场确认时间:
蚌埠市教育局现场确认时间为:
2018年10月24日-26之间的工作日, 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2)现场确认地点:
现场确认地点在蚌埠市中小学教师进修学校;地址:蚌埠市胜利中路10号蚌埠六中院内永劼楼三楼教师办公室,联系电话:0552-3127352。
(3)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用A4纸双面打印并签名,自行粘贴网报同版2寸彩色照片);
②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或所在工作单位出具。
以户籍在蚌埠市确定受理范围的申请人应由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出具思想品德鉴定表,以工作单位在蚌埠市的申请人应由工作单位出具思想品德鉴定表。
③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④户口簿或有效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工作单位证明原件;
户籍在蚌埠市的申请人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主页和本人页);
持有蚌埠市居住证的申请人提供有效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工作单位在蚌埠市的申请人须出具本人工作证明(劳动聘用合同)、人事档案证明原件,仅有工作单位提供的工作证明视为无效证明;
⑤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⑦参加国考人员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其中,2015年下半年及之后参加考试并合格人员,根据考试中心《关于不再寄送纸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6﹞23号)要求,提供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下载、打印PDF格式“网页版”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所在学校、单位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印章。
⑧提交两张小二寸照片(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底板,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及申报学科);
⑨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应提供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现场确认提交材料格式要求:
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在网报提交成功后可直接打印,思想品德鉴定表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直接下载。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
②申请人员提供以上材料时(第1项材料和相关证件原件除外),请依序装订成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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