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南谯区2018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时间|地点|材料
现场确认
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南谯区政务服务中心(南谯政务新区7号楼一楼教体局窗口)提交相关申请材料。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1) 确认时间 10月22日-10月23日(正常上班时间)
(2) 确认地点 南谯区政务服务中心(南谯政务新区7号楼一楼教体局窗口)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后下载,用A4纸张双面打印、签署姓名并贴上照片,非双面打印的申请表不予受理);
(2)由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无工作单位)鉴定填写并加盖公章的《申请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请从附件3下载);
(3)身份证原件;
(4)户口簿原件或工作单位开具的在南谯区工作的单位证明;
(5)学历证书原件;
(6)参加国考人员提供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下载、打印PDF格式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所在学校、单位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印章。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8)《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一份。(体检表请从附件1或附件2下载,注意区分中小学和幼儿园,A4纸双面打印,单页打印不予受理)。申请人到政府举办的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医院公章;
(9)与网报同一底版的小2寸照片4张(其中2张请预先粘贴在个人申请表上,1张需贴在体检表上,1张交给认定机构以备制作证件),照片背后写清姓名和申报学科。
申请人员提供以上材料时(第1项材料和相关证件原件除外),请依序装订成册。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