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秋季自贡市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材料
现场确认
1. 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
现场确认时间:10月24日—10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双休日除外)
地点:自贡市教育和体育局一楼102室。
2. 现场确认需提交材料。
(1)《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网报成功后下载,用A4纸正反面打印,贴上照片并在申请表内的“承诺书”上签名)(《教师资格申请表》的网上填写要求详见附件5模板,请认真阅读,特别是红字部分),未按照模板规定填写一律不受理;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水平);
(5)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或本人工作单位对本人的思想品德鉴定材料一份(附件4);
(6)《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空白表一份(附件3)(体检表用A3纸正反面打印并贴上照片交现场确认处);
(7)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办证书用,背面写上申报学科和姓名,请裁边剪齐);
(8)师范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在现场确认时还应提交:
①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单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
②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
(9)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提交《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10)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11)在职教师具备初中教师资格证申请认定高中教师资格证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者应提交初中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上年度《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复印件、第一学历师范类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第一学历师范专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单复印件、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12)参加国考合格人员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13)户籍不在自贡市行政区域内,但固定工作单位在自贡市行政区域内的申请人员,现场确认时还须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近三个月以上的社保缴费单(到缴费的社保局打印);
(14)个别情况需要提交毕业生登记表,方便鉴定是否为师范类专业毕业生;
(15)若有曾用名的情况,即同一人的资料上姓名不同,请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16)已经获得过教师资格证的人员,需交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17)纸质档案袋一个;
(18)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3. 材料整理和报送要求。
(1)所有复印件统一用A4复印纸。
(2)现场确认所需材料统一按上述顺序装进自备纸质档案袋,并打印一份《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面目录》(见附件2)粘贴于档案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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