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2018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材料
现场确认
申报高中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日期到指定的确认点参加“金华市级认定机构”组织的现场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一) 现场确认的时间、地点
1. 确认时间:10月25--26日的9:00--12:00和13:00--17:00。现场确认网络工作时间将于10月26日17:00关停,故请申报人员注意务必带齐所需的所有材料、按期参加现场确认,材料不全或逾期恕不受理。(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的网报和现场确认时间详见学校认定公告。)
2.确认地点:社会考生:金华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E55--E58窗口(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乘坐BRT 5号、18、27、52路公交车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站点或附近站点下车);
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二) “国考”合格考生现场确认携带资料
(1)《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A3正反面打印) 及与网报同一底版的2寸照片4张(其中2张预先粘贴在个人申请表上);;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才交流中心)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国外学历还需提供留学生服务中心的学历鉴定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普通话水平原则上遵守属地管理,除大学生在外地读书期间参加当地普通话测试取得的普通话水平证书可以承认,一般应在原籍或工作所在地参加测试。) ;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师,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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