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秋季云南盘龙区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材料
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1)现场确认具体时间:2018年11月6日-2018年11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2)地点:
“盘龙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中心‘教育’窗口” 现场确认点(景武路15号)进行确认,联系电话:63165958.
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有关材料
申请人按所申报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时(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地点见各认定机构通知),需提交以下材料:
下述8项基本材料如何准备请参看《附件二: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准备须知》
(一) 身份证及户籍证明
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交复印件。
2.户籍在盘龙区的需要携带户口薄(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完成网报后可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双面彩打一式两份,黑白的加贴彩色照片。)
(三)《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在 “资料下载”栏目下载《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需用A4纸打印,如实填写并加盖相应公章,一式两份。
(四)学历证明
1.与申请资格种类相对应的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由学校统一提供应届毕业生名单(学校加盖公章)。
3.军队院校、党校学历,需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认证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云南省教育厅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一楼办证厅),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学府路2号)。
4.有计划招生的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毕业证书,需经“学信网”进行学历验证,提供在“学信网”上打印的本人《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需经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供由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服务中心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系统网址:http://renzheng-gat-search.cscse.edu.cn)。
6.国外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需经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供由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网址:http://renzheng-search.cscse.edu.cn)。
(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从“中国教育考试网”下载、打印《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一份(下载地址:http://ntce.neea.edu.cn/html1/folder/1508/211-1.htm?sid=660)。
(六)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和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共同组织的普通话测试并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云南省普通话测试由云南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负责,地址:昆明市学府路2号309室,联系电话:0871-65148644,65158936。
(七)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双面打印加贴照片)
申请人持本人一寸照片到云南省人民医院、昆明市人民医院以及主城区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包括盘龙、五华、西山、官渡,呈贡)自费挂号进行教师资格体检。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须双面打印,有效期为半年。2018年3月25日之前的体检结果在2018年秋季申请认定时无效,申请人需重新体检。对申请人孕期拍摄X光胸片相关事宜,具体处理如下:
1.对于申请人已怀孕的,向医院提供相关已孕证明,可免检胸片;
2.疑似怀孕的,可以到医院检查,凭检查结果,已怀孕的,可免检胸片;
3.备孕、哺乳期一律不免检胸片。
(八)云南省居住证
户籍或工作单位在盘龙区的申请人不需提供此项材料。户籍或工作单位均不在盘龙区、居住在盘龙辖区的持有云南省公安部门制发的《云南省居住证》的申请人,需提供《云南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九)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学习成绩
2016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全日制教育硕士仍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的申请人需提供含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完整成绩单和教育实习鉴定表的原件和复印件。
(十)劳动合同证明材料
非本省户籍但在本省工作的需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以及当地社会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劳动合同见证名册;
(十一)办证照片:与网络申报电子照片相同的一寸免冠、彩色半身纸质照片一张。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