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秋季鸡西市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时间9月21日起
现场确认时间:
2018年9月21日---10月22日(周六周日、节假日休息)
上午:8:30—11:30 下午:1:30—4:30
现场确认地点:
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现场确认在户籍所在县区教育局,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现场确认在鸡西市教育局二楼。
现场确认需本人到场,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全部使用A4通用静电复印纸张打印(复印),没有标注一式二份的均为一份材料,具体如下:
1.档案袋。申请人自备档案袋(325*240毫米),档案袋封面在现场确认点领取。现场确认前,申请人自行在封面上填写好姓名、报名号、申请种类等信息,并规范粘贴在档案袋上。
2.认定申请表。申请人采用PDF格式彩色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正反两面打印(第1页和第2页为同一张纸,第3页和第4页为同一张纸,页面设置为纵向打印),本人自带黑色碳素笔,在审核人的现场监督下,在第2页上签署本人姓名。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符合申请教师资格种类的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类不用此项)。
6.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1张纸同时印有公安部门公章和住址的户口本首页和载有本人姓名的页面)或用人单位聘用合同书原件和复印件(1张纸只复印用工单位盖章和本人签名页面)以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原件。
7.由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出具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8.体检合格表。体检在各区、县(市)认定机构指定的区、县(市)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照片如是粘贴件,需加盖体检医院骑缝章。
9.2016年以前(含2016年)已经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教育类和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没有参加国考的往届毕业生要提供学业成绩单,现场确认前要用铅笔标好其中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能力实践等科目成绩。
10.《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要求二级乙等以上。
11.本人小2寸蓝色背景免冠照片一张(与申请表同底板照片),并在照片后标注姓名及身份证后4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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