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秋季贵州黔南州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时间、材料
现场确认及认定时间
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11月1日——11月20日 (周末、节假日不开展现场确认工作)。
教师资格认定实行网上报名结合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认定时间:为2018年11月21日至2018年11月30日的每个工作日。
现场确认申请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交有关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必须用A4纸张且双面打印,承诺书中须有本人亲笔签名,表格打印或填写不规范一律不予受理。申请表上粘贴的照片和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必须一致,报名网中填写核对信息无误后下载双面规范打印)。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贵州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现场确认时填写)。
5.《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份,有工作单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申请人,该表由工作单位填写;没有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没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申请人,该表由其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填写(村委会、居委会鉴定的一律无效),此表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下载,并按要求规范填写。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完成相应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学习的证明材料原件一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网址:http://www.ntce.cn ;完成相应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学习的证明材料指的是2014年前(不含2014年)全日制普通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的申请人)。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根据黔教语发〔2013〕324号文件,办理教师资格证须持近五年内考取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在职教师按照黔教语发〔2013〕324号文件要求执行,其他社会人员必须达二级乙等(80分)以上)。
8.本人近期小二寸(小2寸照片规格:3厘米 x 3.9厘米)蓝底免冠半身正面证件照5张,必须与网上申报上传的照片一致(网上申报上传的电子照片大小像数:114x156,大小:20KB),照片必须清晰可辨。
9.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10.户籍复印件一份(验证原件)和工作单位证明(或所在乡镇、街道证明)。
申报人所有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将依法严肃处理。其他未尽事宜将根据有关规定执行。
现场确认地点及联系电话
地 点:龙里县教育局政工科
联 系 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0854—5638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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