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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秋季贵州毕节市教师资格证认定通知

责编:刘建婷 2018-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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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秋季贵州毕节市教师资格证认定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师〔2018〕153号),从今年起,全省每年将在春季和秋季各开展一次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幼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为做好我市今年秋季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户籍、人事档案关系在我市或持有我市有效居住证的已毕业人员。

二、申请条件

(一)学历条件

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合格学历。

(二)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含)以上标准。目前,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还没有规定有效期,各认定机构不能额外附加所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必须为近多少年内的条件。

(三)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或符合直接认定政策

1.参加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合格证明》(简称合格证,下同)并在有效内。

2.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2013年及以前入学的普通全日制师范类毕业人员可直接认定。

以上第一类人员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必须与合格证上的学段和学科一致,第二类人员可以申请符合学历条件的教师资格种类,任教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四)体检合格

身体检查应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依照黔教人发〔2004〕10号及教资字〔2010〕15号文件执行。

(五)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由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户籍所在地乡镇级人民政府填写并盖章,表中的有无犯罪记录一栏须到所属地派出所签字盖章。

三、程序及时间

(一)认定时间

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9月14日—10月31日之间每个工作日7:00—24:00,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下午5:00。

各机构现场确认及认定时间为11月1日—11月30日。各县(区)教育局要严格按照以上时间安排,妥善合理安排“现场确认”和“认定”时间,每项时间不得低于7个工作日,并向社会公布。

各县(区)教育局须在11月30日以前完成本年度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网上认定工作。

(二)申请程序

1.网上申报。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报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分别对应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及“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jpg格式的近3个月内的小2寸彩色证件照(淡蓝色、红色或白色背景,无边框;正面照,免冠,无头饰。<现场确认时提交的照片与此电子照片须是同一底版>,照片宽度为114像素,高度为156像素)。相关教育局按程序对申请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开展初审工作。

中国教师资格网统一地址为:http://www.jszg.edu.cn,各县(区)教育局务必将中国教师资格网的网址向社会公布。

2.现场确认。网上申报成功后,申请人须携带相应的材料,按当地教育局公布的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审核所需材料为:

(1)从网上申报系统中生成并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必须正反双面打印);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提交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的,补充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聘用合同或由工作单位缴纳的有效期内社会保险证明;在居住地申请的,提供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乙及以上)原件及复印件;

(5)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贵州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6)工作(学习)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表》;

(7)2013年及以前入学的普通全日制师范类毕业人员提供其师范专业的证明,其他申请人提供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合格证;

(8)与网上上传同底的本人近期免冠小2寸证件照2张。

3.认定。初中、小学和幼儿教师资格由各县(区)教育局组织认定;高中(中职)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人事档案所在地或居住地所在的县(区)教育局初审后,统一报市教育局组织认定。因金海湖新区尚未取得教师资格审批权限,该区的申请人,委托七星关区教育局按程序办理。

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材料须在11月16日前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教育窗口(地址:七星关区文博路188号,联系人:方老师、高老师,联系电话:8330053),逾期不再受理。市教育局将在受理县(区)教育局的材料截止日期后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的结论。证书办理完毕后发各县(区)教育局,由其发放给申请人。

四、其他事宜

(一)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将在毕节教育云平台(网址:http://www.bjjy.gov.cn/)和毕节市教师发展中心微信公众号(bjsjsfzzx8224396)进行公示。各县(区)教育局要明确告知申请人上传电子照片的格式及现场确认提交照片的版面要求及需要的材料,认定结果公示、查询及证书领取时间和方式等。

(二)根据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作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有效凭证。成绩查询网址:http://www.ntce.cn。

(三)对补发换发的教师资格证书,要严格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09〕17号)规定执行。

(四)各县(区)教育局要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总结于2018年12月10日前以电子版报市教育局师资科。

各认定机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毕节市教育局 靳文豪 08578229479

七星关区教育局 陈 伟 08578302765

大方县教育局 吉 静 08575252841

黔西县教育局 孙 梅 08574241930

金沙县教育局 刘 勋 08577221239

织金县教育局 魏明凤 08577633996

纳雍县教育局 张 杰 08573530949

威宁县教育局 黎国卿 08576222996

赫章县教育局 李能观 08573231241

百里杜鹃管委会教育局 刘 俊 08575681024

附件: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doc

毕节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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