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秋季滁州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时间10月18日-19日
现场确认
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确认时间及地点以各级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和公告为准。申报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请按以下要求参加现场确认。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1)确认时间
10月18日-10月19日(正常上班时间)
(2) 确认地点
滁州市市政务服务中心教体窗口﹙二楼C15、C16﹚
参考通知:2018秋季安徽滁州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3)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a、《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后下载,用A4纸张双面打印、签署姓名并贴上照片,非双面打印的申请表不予受理);
b、由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无工作单位)鉴定填写并加盖公章的《申请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c、身份证原件;
d、户口簿原件或工作单位开具的在我市工作的单位证明。
e、学历证书原件。
f、参加国考人员提供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下载、打印PDF格式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所在学校、单位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印章。
g、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h、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须提交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i、《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一份。(体检表请从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站下载(http://jszg.hfnu.edu.cn/),A4纸双面打印)。请申请人到政府举办的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医院公章;
j、与网报同一底版的2寸照片4张(其中2张请预先粘贴在个,人申请表上,1张需贴在体检表上,1张交给认定机构以备制作证件),照片背后写清姓名和申报学科。以上所有证书复印件须统一采用A4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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