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18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网报时间9月11日至17日
(一)受理高中、中职教师资格工作安排
1.网报时间:9月11日至17日(周二至周一),每天7:00—24:00。
网报入口选择说明:
(1)持有考试中心颁发的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考试通过且已经能查询到“考试合格证明”编号)的申请人,请点击 。
(2)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申请直接认定与其所学专业相同任教学科的申请人,请点击 。
网报时确认点应选择“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秋季认定报名确认点”;
2.受理时间:9月19日至20日(周三至周四)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4:30。
3.受理地点: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
4.受理方式:采用申请人“网上报名—网上预约受理—现场提交材料”的方式。
5.登录网上预约系统方式及注意事项
(1)登录方式:
使用电脑登录http://yuyue.bjtcc.org.cn,或使用手机微信关注公众号:“北京市教师资格”。
(2)注意事项:
①预约系统开放时间:9月12日至20日(周三至周四);
②自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24小时后可以登录预约系统进行网上预约;
③申请人凭系统发送的预约信息(手机短信)在预约时段内进行受理;因未在网上预约或未按预约时段到达受理现场提交材料导致无法完成现场受理,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6.发放《教师资格证书领取回执》
现场受理审核合格的申请人应领取《教师资格证书领取回执》,并按照回执指定时间到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参考通知:北京2018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二)受理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工作安排
1.网报时间:9月11日至17日(周二至周一),每天7:00—24:00。
网报入口选择说明:
(1)持有考试中心颁发的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考试通过且已经能查询到 “考试合格证明” 编号)的申请人,请点击 。
(2)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申请直接认定与其所学专业相同任教学科的申请人,请点击 。
2.受理时间:9月19日至20日(周三至周四),具体时间请咨询各区级认定机构(详见《附件一:北京市各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
3.受理地点:申请人户籍或人事关系在北京的,可在户籍所在地或人事关系所在地的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相应材料;申请人户籍或人事关系都不在北京,持有北京市居住证的,可在其居住证注明的“现居住地址”所在区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相应材料。具体受理地点请咨询各区级认定机构(详见《附件一:北京市各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
4.发放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相关通知或回执
具体样式由各区级认定机构自行规定。
(三)申请教师资格具体流程
详见《附件二:申请教师资格流程图》
(四)其他注意事项
网上报名为预报名,所有报名信息以申请人在现场确认时提供的真实证明材料为准,在各认定机构审核后方可完成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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