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秋季宁德市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有哪些?
认定条件
1.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本市。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甲等(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合格。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5.达到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参考通知:2018年秋季福建宁德市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通知
认定范围
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本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包括:
1.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
2.2015年1月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
3.通过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取得《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合格证》(以下简称《面试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面试合格证》有效期为两年,发证日期为2016年12月14日的,限今年内认定有效,发证日期为2015年的认定无效。
网上报名
网报时间:10月29日--11月9日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报名,申请人员应在规定网报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填写注册信息,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3双面,一式二份)。
申请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网报入口,持有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报名,其它申请人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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