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惠州市2018年上半年第二阶段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证书及认定申请表的通告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教师资格认定文件的要求,惠州市2018年上半年第二阶段认定高中(中职)教师资格工作已结束,请通过本次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按要求及时领取教师资格证及认定申请表。有关具体安排如下:
一、领取时间
2018年9月4日至2018年10月26日(注:节假日不上班,另9月28-29日因秋季认定现场确认不办理领取);上午8:40—12:00,下午14:40—18:00。逾期不领,将不代为保管。
二、领取地点
惠州市惠城区麦地路2号惠州市教育局办公楼四楼403室
三、有关要求
(一)申请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前往领取。
(二)申请人因特殊原因需委托他人代领的,被委托人须持以下证件材料领取:
1.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人手写签名委托书。
四、注意事项
(一)领取的证件材料含:《教师资格证书》壹本、《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存档材料壹份。
(二)领取人必须对《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份数及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签名方可领取。
(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若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损坏,必须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到发证机关申请补办,否则不予受理,请妥善保管。
联系电话:0752-2261269
惠州市教育局
2018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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