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下半年山东教师资格证报考条件(笔试)公布
报考条件
(一)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户籍、工作单位、在读学校在山东省内的中国公民。
(二)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符合学历层次要求的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含)以上学生(指在读全日制专科、本科3年级及以上学生,在读全日制专升本本科生、研究生),可以报名参加本次教师资格考试,其他在读生不得报名。
(四)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其他条件,如思想品德鉴定、身体条件、普通话水平等方面的要求。
(五)丧失教师资格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按照《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以1-3年暂停参加考试的人员,处罚期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师范类专业学生报考要求
全日制普通师范类本、专科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须按规定参加相应类型的教师资格考试。
考试成绩的通用性
根据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可以在我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