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州市海珠区第一阶段教师资格证书领取通知
各考生:
2018年春季第一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完成,请认定合格人员按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证时间:
2018年7月26至2018年8月3日(双休日除外)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领证地点:
广州市海珠区石榴岗路488号综合楼5楼511室。
三、领证注意事项:
1、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签领。
2、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打印)。
3、若委托他人领取证书,请同时出示双方身份证原件、委托人毕业证原件及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
4、请在规定时间内按时领取证书,逾期未领取者责任自负,我办不负责教师资格证保管事宜。
温馨提醒:领取后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应尽快放入个人人事档案,以防遗失。
(联系人:罗老师,联系电话:89617236)
附件:1.委托书样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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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