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教师资格认定办事指南(认定材料|办理地点)
一、法律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2、《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 3、《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令第10号) 4、《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 5、《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普通话水平测试办法》 6、《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 |
二、办理对象 | 社会人员 |
三、审批流程 | 1、申请(携带相关纸质材料,到窗口进行申请) 2、受理(窗口人员对材料进行受理,对申请人进行体检和教学能力测试) 3、办结通知(审批完成后窗口通知申办人办理结果,发证) |
四、申请条件及材料 | 一、办理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符合以下四个基本条件: 中国公民身份、思想品德条件、学历条件和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我省认可的幼儿师范学校包括以下四所:广州市幼儿师范学校、江门市幼儿师范学校、湛江市幼儿师范学校及汕头市幼儿师范学校。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1、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2、普通话水平:按照我厅印发的《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普通话测试标准的通知》(粤教继〔2004〕25号)要求,社会人员以及广州、深圳、珠海三地市区的在编在职教师要求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他地区的在编在职教师认定与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要求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标准。 3、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学习要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修学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相对应层次的师范类《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以下简称"两学")并考试合格。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虽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但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历要求不一致的申请人,需补修教育学、心理学并考试合格: (1)根据属地化原则,申请人需在本人户籍或人事档案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师范院校进行培训,培训成绩在本辖区内有效。 (2)参加自学考试获得的"两学"合格证书及《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培训合格证书》(附件1)在全省范围内有效。 4、教育教学能力: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虽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但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历要求不一致的申请人,应到本人户口所在地(或人事档案挂靠地)教育行政部门参加教学能力测试,并达到合格标准。
所需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3纸一式两份)。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3、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 4、学历证明(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5、学历鉴定证明原件、复印件(肇庆市公立学校在职、在编教师出具所在学校"在编证明"即可)。 6、统一印制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9、非师范教育类毕业和虽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但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历要求不一致的申请人,要提供相应层次《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合格证明;师范教育类毕业人员提供相应层次《学籍表》或《成绩表》(在本人人事档案内)复印件,并由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签署"与原件相符"的意见及加盖单位公章。 10、近期一寸免冠半身相片一张(与申请表、体检表照片同底、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或铅笔写上姓名) 11、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须出具专业技术职务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五、法定时限 | 自受理之日起 120个工作日。 |
六、承诺时限 | 自受理之日起 120个工作日。 |
七、收费标准及依据 | 1、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0〕814号)的规定,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包括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申请与学历不对应层次教师资格的人员)缴费240元。 2、体格检查、普通话水平测试和"两学"课程补修及学历鉴定等费用,应按规定另行缴纳。 |
八、办理地点 | 各县(市、区)教育局人事股: 1、端州区教育局人事科,地址:肇庆市古塔中路2号。 2、鼎湖区教育局人事股,地址:肇庆市鼎湖区坑口民乐大道。 3、四会市教育局人事股,地址:四会市城中街道县前街75号。 4、高要市教育局人事股,地址:广东省高要市南岸城区府前大街92号。 5、广宁县教育局人事股,地址:广宁县城西开发区。 6、封开县教育局人事股,地址:封开县江口镇封州二路。 7、德庆县教育局人事股,地址:德庆县德庆大道科教信息大楼。 8、怀集县教育局人事股,地址:怀集县怀城镇城北三路九巷。 |
九、联系电话 | 1、端州区教育局人事科:2279344。 2、鼎湖区教育局人事股:2626172。 3、四会市教育局人事股:3333852。 4、高要市教育局人事股:8392552。 5、广宁县教育局人事股:8632084。 6、封开县教育局人事股:6689377。 7、德庆县教育局人事股:7788501。 8、怀集县教育局人事股:5525906。 |
十、办公时间 | 逢星期一至五(法定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鼎湖区下午:14:3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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