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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春季福建宁德市教师资格认定网报时间6月22日截止

责编:刘建婷 2018-06-22
教师资格资料领取

认定程序

根据有关规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查确认后,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点此注册了解更多2018教师资格认定资讯

以下认定时间安排为我市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以各县(市、区)教育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的认定工作公告为准。

(一)网上报名

网报时间:6月11日--6月22日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报名,申请人员应在规定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填写注册信息,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3纸,一式二份)。

申请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网报入口,持有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报名,其它申请人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报名。

(二)现场确认(受理)。

现场确认时间:6月25日—6月27日

网上申请成功后,申请人须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户籍或人事关系所在地县(区)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进行提交、现场确认报名。

各地现场确认点联系电话:

蕉城区 2987068 福安市 2132300

福鼎市 7820061 霞浦县 8635265

古田县 3800298 屏南县 3328577

周宁县 5631969 寿宁县 2177465

柘荣县 8355818 东侨开发区 2921103

(三)审核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并将认定结果以文件公告的形式通知申请人。

(四)颁发证书。符合法定的认定条件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认定公告:2018年春季福建宁德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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