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春季福州永泰县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8〕1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就2018年春季永泰县开展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点此注册了解更多2018教师资格认定资讯)
一、认定范围和条件
(一)认定权限及受理对象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具备《教师法》规定条件的以下人员,可向永泰县教育局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
1.户籍在永泰县的中国公民;
2.任教学校(指公办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下同)在永泰县的在编在职(岗)教师;
3.高级中学、职业中专学校教师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福州市教育局负责认定,请自行查阅福州市教育局公告。
(二)教师资格种类及学历条件要求
1.教师资格认定的有效学历是指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2.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专毕业学历,不能参加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二、网上申报事项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报名,申请人员应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逾期不能补报。
(一)网上申报时间
2018年6月11日至2018年6月20日
(二)网上申报事项
1.“中国教师资格网”的网上申报功能分为 “参加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和“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两个入口。申报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网报入口,持有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已由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同等使用,下同)的申报人,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其他申报人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申请人应认真阅读中国教师资格网操作提示信息,按照网上申报流程和提示,真实、准确地填报个人信息。
>>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流程和操作指南(超详细)
2.符合永泰县教育局认定对象的申请人,其网报认定机构应选择“永泰县教育局”。
3.申报人所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学科,应与其考试科目(即《合格证》的科目)一致。
(三)注意事项
1.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合格证》的申请人所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学科,应与其考试合格证明上所示一致。
2.2015年1月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任教学科应与所学专业一致。其中,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所学专业方向相同。修学教育管理专业方向的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修学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专业的全日制教育硕士,只能分别认定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申请其他类别教师资格须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明。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明。
个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应重新登录网报系统,查看个人当前申报状态、信息及现场确认注意事项,请务必留意个人网上申报状态及认定机构给予的留言信息。
三、现场确认资格审核
(一)确认对象、地点及时间
户籍或任教学校在永泰县的中国公民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现场确认点为永泰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永泰县教育局办公大楼三层)。确认时间:2018年6月25日至2018年6月29日(正常上班时间)。
(二)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1. 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照片应与网上申报上传的电子照片同一底版。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明姓名,并用信封袋装好。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员网上填报完毕后自行用A4复印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一式2份,本人还应在申请表内的“承诺书”上手写签名。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户口簿(含集体户)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包括户口簿主页及申请人个人单页,集体户人员的复印件应加盖集体户所在单位公章。
5.《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1份。申请人应自行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的“资料下载”中下载。以户籍在永泰县为条件的申请人,其思想品德鉴定应由户籍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如实填写并加盖公章;以任教学校在永泰县的在编在职(岗)教师为条件的申请人,其思想品德鉴定应由工作单位如实填写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证书。其中申请语文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证者,普通话水平应达二级甲等或以上水平;申请普通话语音教师资格证者,普通话水平应达一级乙等或以上水平。
7.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申请人还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年前毕业无法查询学历证明的申请人须提供《学业成绩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8.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应提交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参加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合格人员,应提交《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中,“两学”考试合格人员还应提交“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1份;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拟按非师范类专业的高一层次学历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还应提交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学历层次的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业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1份(可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按照有关规定,《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合格证》有效期为两年,发证日期为2016年5月16日的,限今年春季认定有效;发证日期为2016年12月14日的,限今年内认定有效;发证日期为2015年的认定无效。《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三年。
9.2015年1月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应提交师范类专业学历层次毕业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全部所学课程及成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可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超过5年者,还应提交工作证明。
10.《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1份(可现场领取,填写好相关信息,贴好相片)。
申请人网上申报成功后,必须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持所要求的相关材料到现场确认点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提交材料经现场确认后,原件(不含证明材料)退还申请人,其他材料统一按顺序上交现场确认点。
四、体检
(一)对象:经永泰县确认点确认通过的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
(二)时间、地点:2018年7月2日到永泰县医院体检中心体检。
(三)体检无须空腹,申请人请随带身份证到永泰县医院体检中心领取体检表,同时由个人自行向永泰县医院体检中心缴费并进行体检。
(四)申请人在体检时如对体检结论有异议,提出复查要求的,须经原体检医院和主检医师同意,可予以复查,体检结论以复查后的结论为准。
(五)医院认为对个别有必要增加体检项目的,可要求对申请人作进一步检查,以完善体检结论。
(六)当期的体检结论只适用于当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七)体检报告统一由医院送交县教育局,体检不合格者,由医院直接告知,不再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依法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查确认,符合法定的认定条件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由申请人自行存入个人人事档案),届时请凭身份证到永泰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领取。
(二)教师资格认定应由本人依法提出申请。同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领后的一年内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
(三)永泰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咨询电话:0591-24832227 (正常上班时间)。
相关阅读: |
>>2018上半年各省市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汇总 | 各地区教师资格认定学历要求 |
>>申请教师资格认定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 各省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及联系方式 |
>>如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认定流程及常见问题汇总】 |
永泰县教育局
201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