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东邹城市第二次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一、对象范围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户籍、工作单位(应届毕业生为就读学校)或居住地(持有居住证)在邹城市的中国公民,可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点此注册了解更多2018教师资格认定资讯)。
工作单位在邹城,而户籍不在邹城的申报人员,须提供居住证或参保证明(可持本人身份证或单位证明到政务大厅二楼自行办理)。
二、认定条件、认定机构、申请流程 按照济宁市教育局通知要求。
根据济宁教育局要求,2018年教师资格第二次认定体检时间定于6月25~29日,体检地点:兖矿二院健康管理中心一号楼。咨询电话:5360701。体检时间早7:30—10:00,如不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的,后果自负。
体检时间安排:
25日 幼儿园、小学语文
26日 小学各科
27日 小学各科
28日 小学、初中、高中、中职各科
29日 补检人员
注意事项:1、体检时考生需带身份证、体检表(以济宁教育网上的下载为准),贴本人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与网上认定申请同版),并在《体检表》上填写身份证号码、姓名、认定系列及学科【如:高中语文、初中数学、小学英语、幼儿园】,在正面下方空白处写上手机号码(确保两个月内保持通讯畅通)。
2、体检考生在7:30后到达指定医院,要求空腹。
3、体检后把体检表留在医院,由医院方转给教育局。
4、其他教师资格面试合格(有效期内)没有认定的,可以按照体检时间安排中对应学科参加体检。
三、申请人网报时间及注意事项
2018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报时间为:2018年6月20日8:00~6月28日17: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目前山东省考生全部都是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报名时应按网站提示选择相应现场审核确认点。
网上报名注意:在注册到第三步“选择认定机构”时,幼儿园、小学、初中系列的考生请选择“邹城市教育局”;高中、中专系列第三步选择“济宁市教育局”。第四步“选择确认点”时,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专系列,都选择“邹城市教育局”。导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3型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
认定机构现场审核确认前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或符合免试条件,在7月10日前能够取得毕业证书的申请人可在本批次进行网上申报。7月10日后提供毕业证书的申请人本批次无法认定教师资格。
四、现场确认须提交的认定申请材料
网上申报后,须到现场提交材料:
1、提交材料时间:2018年6月25日—6月29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
2、提交地点:邹城市政务服务中心(新一中北大门向东200米)一楼服务大厅46号教育窗口(总服务台东)。咨询电话:5112590 5291997
特别提醒:
1、申请人员自备硬质牛皮纸档案袋装放提交的材料。
2、网上申报后,体检前、后都可以到现场提交认证材料,并非体检后才可提交材料。
(一)提交的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3纸正反面打印,一式2份),申请表内须本人签字、签上日期;
2.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和复印件;
3. 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及以下三个材料之一:
(1)《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申请人自行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证书查询系统打印);
(2)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
(3)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当次有效,由医院统一转给教育局)。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6.《教师资格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当次有效)。
7.考试合格证明材料或免试申请材料:
8. 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用圆珠笔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申请认定系列及学科)。
9.邹城户籍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复印件(需复印户口本内的首页、索引和本人页,可复印在一张A4纸上);非邹城户籍在邹城工作申请认定的,提交由人事关系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无档案存档权限的单位,应提供当地的市、县存放人事档案的人才服务中心等机构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原件或社保部门出具能证明考生正在当地参加社保的社保缴费证明、明细原件等材料代替);在按邹城为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
以上材料为申请教师资格的常用材料,缺一不可。相关表格应字迹清晰,信息准确。所需复印件使用A4型纸复印清晰。
(二)材料按照以下顺序、左上角装订:
a《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b身份证复印件、c学历证明复印件及相关材料、d《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e考试合格证明材料或免试申请材料、f户籍复印件(户口簿首页、索引及本人页复印在一页)或社保材料、居住证复印件.
备注:
1、应届毕业生如没有毕业证书原件,暂不提供学历证书材料。可在7月10日前将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并补交。
2、所需表格《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和《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须从济宁教育网公告附件中下载打印,http://kszy.jnjyw.edu.cn/zzrsk/201803/3859.html。
3、提交现场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定要注意阅读填表说明(1)本人签字必须签;(2)个人经历:**年**月--**年**月,每一段经历要连贯,不能有太长间隔(上学阶段暑假间隔则属正常);(3)填表说明如果是“个人经历从初中开始填起”,则必须包括:初中、高中、大学……,证明人:可以填写求学阶段的老师;(4)毕业后无工作阶段,个人经历可填写为“**年**月至今”、“待业”。
4、有关“思想品德鉴定表”盖章问题。可以工作单位盖章;无工作单位的考生,可由所在乡镇(街道)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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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市教育局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