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春季蚌埠市第一阶段教师资格证书发放通知
我市2018年春季高中及中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第一阶段)自启动以来,各项环节已基本完成,并由蚌埠市教育局 下文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通过人员名单见附件,现已进入证书发放阶段。现就证书发放及个人申报资料的领取工作通知如下:
1.申请人员在领取证书及申报资料时请务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应届毕业生需同时携带本人毕业证书审验。
2.面向社会认定具备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于2018年6月6日至8日,到蚌埠市教育局(东海大道3888号)人事科领取。
鉴于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发放时间不一,应届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书领取时间可延长至7月6日,逾期将视为未能取得毕业证书,已认定的教师资格将予以注销。
3.个人领回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本人转交至个人所在单位,由单位人事管理人员存入申报人员人事档案。
联系电话:2044954。
如有逾期未领取者,责任自负。
蚌埠市教育局
2018年6月6日
附件:
蚌埠市教育局2018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第一阶段)通过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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