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现对2018年春季在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现场确认合格的申请人发布体检公告,安排如下:
一、体检时间
2018年5月7日(星期一)、8日(星期二)上午8点-10点 。(分组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地点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医院门诊四楼健康管理科(成都市新都区育英路南段199号)
三、体检费用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体检费为342元;
2.申请初级中学、小学教师资格体检费为267元;
3.申请人的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收取。
四、注意事项
1. 参加体检人员必须服从医院安排,完成全部项目检查。
2. 请携带⑴本人身份证原件;⑵与网报相片同版的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贴体检表用,请提前修剪好);(3)签字笔1支。
3. 《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在医院交费时当场领取。
4. 在体检单每一张上正楷写上姓名、性别、实足年龄(字迹清晰可辩)。在检验单及体检表上注明单位,单位名称一律写“教育局”。在体检表上贴上照片。
5. 体检前一天忌酒及油腻食物,避免剧烈运动,注意休息。
6. 检查当天早晨必须空腹,忌食、忌水。
7. 采血及腹部B超检查完后可进餐。
8. 采血后请按压5分钟,请勿揉动避免皮下出血。
9. 孕妇禁止做胸片。
10、体检完毕必须把体检表交回前台。
备注:请各位申请人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中的分组安排,按要求准时前往医院完成体检,如因个人原因未参加体检,将不会另外安排,后果自负。
另:教学能力测试(说课)题目、名单等事项安排将于5月12日左右通过“特别提示”中公布的三种方式公布,请注意查看,不再电话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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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