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需要具备的条件
1.学历条件: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以幼儿教育和小学教育为培养目标的本科毕业生,只能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或中等职业学校相关学科的教师资格。
2.身体条件: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身体条件参照标准为《高等师范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3.普通话水平条件: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要求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4.身份条件: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必须是在岗在职并和高校签有聘用合同的高校教师,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不面向社会认定。
5.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方面的要求: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必须参加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取得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6.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要求:非师范教育类全日制毕业的教师,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须参加由省里统一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7.对于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的高等学校教师,申请教师资格时,普通话水平,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知识,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将不作为常用条件。
二、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个人需进行的准备材料
符合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以下称申请人)先到辽宁教育人才网(www.lnjyrc.cn)上阅读《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操作指引》后,再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注册申请,并进行如下准备工作:
1.认真阅读申请教师资格的说明和有关材料,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由所聘任学校如实填写《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3.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按申请教师资格所要求的项目进行身体检查,得到加盖公章的体检合格证明。
4.到省市语言文字应用中心近行普通话水平测试,获取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5.准备身份证原件和影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和影印件,户籍证明等有关材料。
6.参加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7.学校与申请人签订的聘用合同。民办高校聘用的教师同时需提交人事档案代理证明材料。
8.申请人的授课证明及相关授课材料。
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程序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负责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教师资格进行认定,认定的程序为:
1.对申请人提供的所有材料进行初步审查,主要是看材料是否齐全,形式是否符合要求,审查所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是否真实,填写的内容是否真实可靠,如果发现其中有疑问的要进行核实。
2.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成立的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通过面试、试讲等方式,对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进行考察。考察的结论作为认定教师资格的重要依据,如果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不同意对申请人的认定,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不能认定申请人的教师资格。
3.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作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在申请受理期限终止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以适当方式通知申请人。
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向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颁发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对于已受委托认定本校拟聘任人员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由受委托高校按上述程序进行认定后,对通过认定的,由高校送省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加盖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公章,并由省教育厅向申请人颁发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四、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主要过程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和《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主要包括了解信息、准备材料、个人申请、学校报送、材料初审、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认定机构组织认定七个主要过程。(见《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流程图》) 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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