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8春季巴中市恩阳区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4月1日—4月30日、现场确认时间4月20日-5月15日。基本素质能力测试时间5月17日。体检时间5月18日。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2018年春季市(州)、区(市、县)教师资格实施工作安排的通知》(川教资)【2018年】01号)文件要求,现就2018年春季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户籍或固定工作单位在巴中市恩阳区行政辖区内,年龄男不超过60周岁、女不超过55周岁的中国公民。
二、认定权限
巴中市恩阳区教育科技体育局受理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
三、网上报名时间
2018年4月1日—2018年4月30日,每天(7:30-23:30)。
四、网上报名流程
(一)申请人在2018年4月1日—2018年4月30日范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其中,参加全国教师资格统一考试(简称“国考”)成绩合格的人员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报人网报入口”进入,未参加全国教师资格统一考试的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报信息、上传照片等。
(二)核对所填报信息。
(三)确认无误后提交填报信息。
(四)提交成功后,系统将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申报人须记好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
(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依据)。
(五)申报人自行打印《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申请表》,并下载《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如实填写并打印。
(六)报名结束后,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报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报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五、现场确认
(一) 现场确认时间: 2018年4月20日-2018年5月15日。
(二)现场确认地点:巴中市恩阳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类教育科技体育局窗口 (登科小学二楼)。
(三)现场确认需提交的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网报成功后,自己打印,并贴好照片);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本人工作单位(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出具的对本人思想品德鉴定材料(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有统一格式,需自行下载);
6.近期一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两张(证书和体检表使用);
7.师范类专业毕业的申请者,还需提交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单和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
8.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的申请者,还需提交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自考合格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初中:教育学B、教育心理学B;小学:教育学C、教育心理学C;幼儿:教育学D、教育心理学D )。
9.凡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的申请者和申报的学科与学历专业不一致的申请者,必须参加讲课测试,讲课测试时需准备好《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二份(贴好照片),《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二份,《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面试测评标准》二份。以上表册在四川教育网教师资格认定栏下下载。
10. 参加全国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合格人员提供考试中心核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自2016年起不再统一发放《合格证明》,改由申请人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国考人员不再提供以上7、8、9项规定的条件。
六、基本素质能力测试
(一)测试时间:2018年5月17日上午8︰00到区教师进修学校(区国土分局旁鼎盛宾馆4楼)抽签排序。
(二)测试地点:区教师进修学校(区国土分局旁鼎盛宾馆4楼)。
(三)测试对象:非师范类毕业生和申报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申报人员。
(四)测试形式:说课。测试人员根据所申报学段学科,自行准备说课内容,时间不超过10分钟。说课人员于2018年5月16日前将报名表上传至邮箱:631365614@qq.com,联系人:扈老师,电话:0827—3368905。
七、体检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开展我省2018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通知》(川教资〔2018〕01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管理的通知》(川教函〔2014〕45号)文件要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由我局统一组织,同一时间在指定的符合条件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被体检对象自行承担。
(一)体检时间:2018年5月18日。
(二)体检地点:恩阳区人民医院(恩阳区千佛东路20号)。
(三)注意事项
1.体检人员当天早晨应禁食、禁饮,B超检查、抽血样后方可进食。
2.体检人员须带上身份证和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电子照片同版本、同底色的一寸免冠半身彩色近照1张(体检表使用)。
3.体检当日上午8︰00在恩阳区人民医院的体检科缴体检费并领取体检表。
4.体检时要听从工作人员及体检医院医生安排,有序参加体检。
5.体检结束后,局工作人员统一收取体检表,并存入档案。
八、其他事项
(一)未能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参加能力测试、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咨询电话 :汪老师 :0827-3369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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