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8年上半年珠海金湾区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第一阶段2018年3月26日至4月3日24:00,第二阶段2018年6月20日至6月28日24:00,现场确认时间第一阶段于2018年4月4日至4月20日,第二阶段于2018年6月29日至7月13日。
2018年上半年珠海金湾区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粤继教〔2018〕11号)精神,为做好我区今年上半年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1.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符合申请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
2.持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学历条件,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户口在金湾区、高栏港区或本人人事档案已挂靠在金湾区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员,或为珠海市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范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
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报名
根据省教育厅工作部署,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申请人须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完成“网上申报”、网上提交申请信息、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由各相关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进行审核确认。申报人员可直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jszg.edu.cn)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有关表格(见附件),按要求填写并核对申报信息,准备思想品德鉴定、普通话水平测试、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本、体格检查、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实践课程成绩证明、学历认证等认定材料,交由相关认定机构审核。
我区2018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分二个阶段。第一阶段受理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第二阶段仅受理2018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网上报名时间:第一阶段2018年3月26日至4月3日24:00,第二阶段2018年6月20日至6月28日24:00,网上报名网址为“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或“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网上报名需上传近期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照片扩展名为JPG,上传的照片须与体检表、上报的纸质申请表上照片一致。
2.受理教师资格申请的时间和地点:
(1)受理教师资格申请现场确认时间:网上报名成功后,在自己网报的网页上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第一阶段于2018年4月4日至4月20日,第二阶段于2018年6月29日至7月13日(不含周末和节假日),申请人带齐其它申请材料到相应的认定点进行现场确认。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2)受理教师资格申请现场确认地点:
金湾区西湖城区德诚路金湾区行政服务中心1楼民生事务综合窗口(受理金湾区、高栏港区人员的申报及认定),联系电话:7260614。
(3)教师资格实行属地化申请,申请人需珠海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在珠海,户籍和人事(劳动)关系均不在珠海市的人员,应回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4)申报材料及相关要求:
1.在本人网报的网页上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A4纸正反面打印);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或珠海市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劳动关系在珠海的出具劳动合同和珠海社保缴费证明);
7.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8.近期大1寸免冠半身正面照片1张(与贴在申请表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9.师范毕业生提供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实践课程成绩证明。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提供《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打印;
10.学历鉴定证明,学历鉴定证明只能是《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备案表的在线验证码有效期须达到7月31日;(学历鉴定要提前做,因鉴定时间较长)。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将上述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装入自备纸质档案袋中并将《珠海市2018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面》(附件3)贴于档案袋正面,由我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后留存,个人证件原件经审核后退还申请人。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及时通知申请人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必要时,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要求其提供更为详细的证明材料。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我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定医院体检合格。
我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时间为:3月26日—4月20日;体检指定医院为珠海市金湾中心医院,到非指定医院体检将被视为不合格。体检需空腹进行,体检时间为:周一——周五8:00-10:00时(节假日除外)。体检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相片(照片与网上申报所提交的电子版照片及张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照片同底)。《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网上打印带去医院体检,《体检表》须张贴申请人相片,并加盖指定体检医院公章。请申请人员在具备认定条件后,再做体检。
2.普通话水平:按照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普通话测试标准的通知》(粤教继〔2004〕25号)要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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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金湾区教育局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