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上半年杭州市上城区教师资格认定注意事项
一、请申请人妥善保管个人密码及报名号,以便查询个人信息及修改信息(网报结束后个人信息将无法修改)。(申请人注意:个人信息填写完毕后,须点击“提交”,系统将提示“注册成功”,注册完毕。)
二、政策咨询、现场确认及接受申请的时间、地点
1.政策咨询:4月11日(9:00—12:00,13:30-17:00),申请人如有政策疑问可至杭州市上城区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点咨询(也可电话咨询),确定本人符合申请条件。
2.体检: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至上城区中医院(河坊街419号)进行体检,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检日期统一为4月16日,幼儿园、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检日期统一为4月17日。当天体检时间为上午7:30开始,9:30体检抽血结束,抽血、B超为空腹项目。
随带本人身份证、体检表(体检表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中下载,粘贴上与网报上传一致的照片,用黑色或蓝色水笔填写好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既往病史等五项内容)。
初级中学教师、小学教师认定申请人体检费用统一为200元/人,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未婚申请人体检费用为275元/人,已婚申请人体检费用为335元/人。
3.现场确认、接受申请:4月23-24日(9:00-12:00,13:30-17:00),申请人至杭州市上城区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点(杭州市上城区秋涛路242-2号秋涛发展大厦A楼4层46号窗口)提交相关材料,确认点审核材料,明确受理意见。
三、现场确认申请人携带资料
(一)参加全国统考合格的申请人携带资料:
(1)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暂无年限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身份证正反两面均需复印);
(2)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一份(考试中心颁发,自发证之日起3年内有效);
(3)人事档案管理(代理)证明原件(户籍不在杭州市上城区的申请人提供);
(4)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注册提交成功后,重新登录即可打印,并贴好照片。);
(5)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中下载,需填写完整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6)小2寸照片一式四张(必须与网报上传照片一致;其中二张粘贴在申请表上、一张粘贴在体检表上。);
(7)体检表一份(参加复检的人员需自行携带体检表,其他人员由上城区教育局工作人员至医院统一领取)。
(二)未参加全国统考的师范类毕业生申请人携带资料(限2011年及以前入学且未取得过教师资格证书人员):
(1)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暂无年限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身份证正反两面均需复印);
(2)毕业成绩单、教育教学实习表、师范生证明各一份(成绩表、实习表须由档案管理部门注明复印自原件,并加盖公章;1999年及以后入学的高等教育师范生须提供师范生证明,证明要求:如申请人属浙江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教务处出具证明;属浙江省以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师范处或学生处出具证明);
(3)人事档案管理(代理)证明原件(户籍不在杭州市上城区的申请人提供);
(4)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相关证明;
(5)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注册提交成功后,重新登录即可打印,并贴好照片);
(6)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中下载,需填写完整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7)小2寸照片一式四张(必须与网报上传照片一致;其中二张粘贴在申请表上、一张粘贴在体检表上。);
(8)体检表一份(参加复检的人员需自行携带体检表,其他人员由上城区教育局工作人员至医院统一领取)。
四、申请人需参加相关体检全部项目(如胸透等),请申请人根据自身身体情况酌情安排。
五、如出现报错确认点、认定机构等情况,更改截止日期为各确认点体检前一个工作日。
六、所提供表格、复印材料纸张规格为A4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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