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4月16日至30日
2018年申请中小幼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16日至4月30日。请申请人在报名时间内7:00至24: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报名,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由各认定机构确定,5月底前完成。
认定程序
(一)制定工作计划。各认定机构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和认定系统开放时间,认真研究,科学制定本机构认定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各项工作,及时制定本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公告(包括认定政策、咨询电话、各类别申请人网上报名、体检、提交材料现场确认的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等),并通过本机构网站向社会公布。
(二)申请人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其中,参加统一考试的申请人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其他申请人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报名)。
(三)现场确认及材料审查。申请人在现场确认时应向认定机构提供如下材料,各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网报后生成,正反面打印,一式2份)。
2.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和复印件。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在人事关系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人事关系证明材料(聘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
3.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及以下三个材料之一:
(1)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关于本人学历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申请人自行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系统打印)。
(2)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
(3)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需提交《山西省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原件,其他各类申请人员提交《山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原件,需在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且当次有效。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6.《教师资格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当次有效)。
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供鉴定意见,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由所就读学校(院)院系提供鉴定意见,非在职人员应由其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级人民政府提供鉴定意见。
7.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材料或师范生申请材料。
(1)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的申请人提交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上自行打印考试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
(2)符合师范生条件的申请人提交在校期间修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单(加盖院、系公章)、教育教学实践(实习)表和其它申请材料原件、复印件。
8.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
9.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资格认定。
各认定机构应在受理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做出认定结论。根据认定结论,在全国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认定数据确认和证书编号,向认定合格的申请人发放《教师资格证书》。证书应使用系统规定软件打印,确保证书签发日期、资格种类和持证人基本信息等与认定系统中的信息完全一致。认定合格人员根据认定机构通知,按时到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应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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