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点
县市区 | 确认点单位名称 | 确认点地址 | 咨询电话 | 认定公告、通知发布网址 |
泰山区 | 泰山区教研科研中心 | 泰山区教研科研中心 泰安六中新校区格物楼(泰安市泰山区花园路266号) | 0538-6368118 | http://www.tatsedu.gov.cn/ 或http://www.tatsedu.cn/ |
岱岳区 | 岱岳区教育局 | 岱岳区政府广场西侧(泰山大街西段公交车岱岳区财政局站、岱岳实验中学东邻) | 0538-8566509 | http://www.tadyjy.gov.cn/ 或www.daiyue.gov.cn |
新泰市 | 新泰市教育局 | 新泰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教育局窗口(新泰市东周路698号) | 0538-7251783 | http://www.xintai.gov.cn/ |
肥城市 | 肥城市教育局 | 肥城市特殊教育学校(肥城市文化中路011号,肥城六中西十字路口往西20米路北) | 0538-3210210 3219119 | http://fcjyj.feicheng.gov.cn/ |
宁阳县 | 宁阳县教育局 | 宁阳县师资培训中心(宁阳县杏岗路598号) | 0538-5356808 | http://www.ny.gov.cn |
东平县 | 东平县教育局 | 东平县教育局师训办公室(西山路113号) | 0538-2092650 | http://www.dpxedu.gov.cn/ |
现场确认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上报名完成后,必须本人于4月8日至4月10日,到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现场确认点,见附件1)提交材料。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报名系统中正反面打印,A4纸张),贴好照片(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一式两份。
2.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3.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无法认定学历的,应当同时提供以下两个材料之一(其中,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提供中等职业学校学历的课不提供):
(1)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
(2)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示:为缩短申请人现场审核等候时间,确保1次性完成现场审核工作,请申请人务必携带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关于本人学历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自行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系统打印),其中,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提供中等职业学校学历的可不提供。
4.《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需在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且当次有效);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6.《教师资格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当次有效)。
7.考试合格证明材料或免试申请材料:
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申请人提交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上自行打印考试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
符合免试条件的申请人提交本人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须含教育学、心理学等全日制教育类课程修习成绩及毕业教育实习成绩,成绩单中未注明教育实习成绩的需提交在校期间的教育实习鉴定表原件、复印件)
8.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9.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复印件;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又人事关系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无档案存档权限的单位,应提供当地的市、县存放人事档案的人才服务中心等机构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原件或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申请人在当地参加社保的社保缴费证明、明细原件等材料代替);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到提交有效的居住证。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考生,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力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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