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丢失《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办理认定证明所需材料
北京市丢失《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办理认定证明所需材料
一、高校、高中、中职及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1.本人书面申请
2.人事档案中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证明(由档案存放处开具并加盖公章)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二、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
具体咨询原发证机关所在的区县认定机构(认定机构一览表)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